芮城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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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顶岗实习带队教师的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年9月13日  阅读次数:

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思想、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其意义非常重大。顶岗实习也是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的继续及深入。通过学生顶岗实习巩固其专业理论知识,形成相应的职业道德观念,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了解和掌握实习单位的现状,为学生毕业后迅速适应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学校选派实习带队教师,是学生外出实习工作长期稳定,取得实习工作圆满成功、走向正式就业的重要保障。为此特对学生实习外出带队教师的选派、职责、待遇做如下规定:

一、  选派范围及办法:

选派范围:

全体在校教职员工。

每一位在校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担负学生外出顶岗实习的管理任务,要随时准备服从学校选派外出管理实习学生。凡参加过学生实习管理的带队教师取得优异成绩的,在当年晋升、评模、年终考核评优活动中占学校优秀名额的一定比例,由就业办负责分配。其他带队教师次年晋升、评模、年终考核评优活动中一次性记15分。

选派办法:

带队教师由各专业组在每学年初根据本专业组见习及顶岗实习人数,原则上依据每40名学生一个带队教师的标准报就业办审核通过。

二、带队教师的管理职责

1、带队教师进入企业后原则上与学生要做到“四同”(同吃、同住、同工、同酬)。

2、熟悉就业环境,及时了解当地民风民俗,保障学生实习、生活安全。

3、带队教师要利用外出的便利条件,为今后学生实习就业联系至少两个以上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实习就业单位,最大限度的扩大学生实习就业网络。

4、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5、带队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

6、组织学生经常学习学校制定的有关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督促学生落实.

7、带队教师要保证学生实习就业的稳定,每周至少开一次学生座谈会,流失率不得高于所带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十。

8、维护学校形象,与实习单位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

9、做好实习记录,总结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至少每月向学校就业办全面汇报一次(市场信息、用工要求、学生实习情况等),随时反映突发问题,以便使问题能够得到学校各方面管理人员的及时处理。

10、带队教师工作期满后,要服从学校安排,担负起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

11、帮助实习学生科学理财,并教育学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12、处理好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的其它问题。

三、福利待遇

1、带队教师在外工作时间与学生实习的时间一样,带队教师在外工作时间能达六个月者,中途可以申请一次回家探亲,探亲时间不超过一周,并在探亲期内随时与所带学生保持联系,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

2、学校派出的外出实习带队教师每月补助标准为1000元,通讯费100元,学校教导处另设带队教师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

 

 

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200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