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纪念“12·9”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纪念“12.9”学生运动79周年,唱响爱国主旋律,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爱集体的责任感,为构建文明和谐校园而努力,根据学校安排,现决定举办“青春文明行,共筑中国梦”歌咏比赛。
一、活动目的与指导思想:
通过此次合唱比赛,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学生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从而更加刻苦学习,奋发图强,为我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而不断努力。通过比赛活动,加强学校德育,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主题:“青春文明行,共筑中国梦”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专业部:11月下旬—12月8日在操场专业部组织班级比赛。
学 校:12月9日在操场组织展演。
四、比赛形式:专业部组织各班级在操场进行比赛,学校组织各专业优秀方队进行汇报展演。
五、比赛要求:
1、演唱内容: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优秀爱国歌曲及教育部推荐的演唱曲目自选一首(各班自选曲目尽量不要相同);必唱一
首为《共筑中国梦》,共两首。
2、选择歌曲的难易程度适中,演唱时间在3 分钟至5分钟。
3、演唱形式多样化,可采用齐唱、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等
不同的演唱形式。
4、参赛班级自备伴奏带、伴奏碟。
5、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
6、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7、合唱参赛班级必须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
8、各专业部于11月25日前将学校展演曲目报政教处。节目单应包括节目演唱形式、歌曲名称、班级、表演者人数。
9、 比赛前各专业统一组织班级抽号按顺序进行 ,学校展演分配如下:
|
综合实验 |
机电工程 |
计算机 |
一年级 |
1 |
1 |
1 |
二年级 |
1 |
1 |
1 |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各专业部按照本专业总参赛队伍60%进行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学校展演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和优秀奖进行奖励。
七、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评奖由各专业部对各个参赛队进行现场评分,总分采取100分制;参赛队最终得分为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 评分标准如下:
1、选曲得当,紧扣主题(10分)
2、服装整洁、统一(10分)
3、出入场井然有序、队形美观(10分)
4、指挥准确,动作优美、富有感染力(10分)
5、演唱技巧:能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演唱的歌曲必须完整流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表现
歌曲的音乐形象。(50分)
6、艺术处理形式新颖,有创意(10分)
八、活动要求
1、各专业部安排评委,比赛采取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取余下成绩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
2、要求各专业班级师生全员参加,学校展演方队,每队不少于50人。班主任组织学生规定时间内到操场指定位置坐好,以保证比赛按时进行。
3、各班应谨记安全第一,文明比赛,注意保持会场秩序。比赛演出期间,各班级不得起哄、鼓倒掌,如有违反者,取消该班级的评奖资格。
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