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的基本单位,为提高对教学工作的认识,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改教研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师业务能力,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因此每个教研组每学期都要制定教研活动计划,每周二下午进行活动。
二、教研室每学期要定期组织教研组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不断提高和更新教育观念。
三、教研室要认真开展有关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的讨论,形成教研室教学工作的基本思路。
四、教研室要认真探讨课程建设的目标、课程体系的合理设计,加强对核心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各级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
五、教研室每学期要组织好课程教学,探讨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的更新、各专业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的整合,研究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教研室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相关管理人员和教研室主任要及时介绍教改信息及有关情况,组织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性教学等方面申报各级各类教改教研课题。
七、教研室要规范教学运行的各环节,应抓好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作业批改、实验实习指导、社会实践指导、考试考查等各个教学环节,组织开展好各种教学检查。
八、教研室要重视课程队伍建设,从保障教学计划执行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角度,向学校提出师资培训计划和人才引进计划,对新任课的教师或青年教师要安排老教师进行"传、帮、带",尽快使他们熟悉业务,掌握教学特点和规律,提高教学效果。
九、教研室要形成教学交流制度。教师要自觉参加教研活动、试讲活动、观摩教学活动、相互听课评教活动、每学期的教学检查活动。教研室每学期要根据情况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或公开课、教学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十、教研室的各项教研活动都应进行认真细致的记录。
十一、教研活动记录于每学期末经主管教学校长核阅后由学校归档保存。
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