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关于研究生报考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专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星级学校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教师中开展研究生学历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只要符合报名条件,都要积极参加研究生报考工作。
二、报名数量
星级示范校规定:研究生学历必须达到任课教师的20%以上。按此计算,我校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要达到32名,而我校目前只有3名,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所以,今年,我们将给各专业下达硬性指标,加大奖惩力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具体分配给每个专业的名额是8名。
三、奖惩措施
1、只要教师参加研究生考试,学校将报销全部的报名费和考试费。
2、报考人员如果取得录取通知书,学校先支付10000元学费,待学习期满取得学历证书后,再报销所有费用的80%。
3、凡是当年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取得录学通知书的教师,在评模、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绝对倾斜。
4、凡符合报名条件,无故不参加报考的教师,在评模、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四、有关要求
各专业组长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一名教师,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各专业务必在6月17日下午五点前将报考人员名单送教研室。学校要把研究生报考工作作为专业组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年度完不成任务的,除提出书面批评外,还将作为年末评聘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研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