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健美操协会章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年9月30日  阅读次数:

健美操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芮城第一职业学校健美操协会。

第二条 芮城第一职业学校健美操协会是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的学生群众组织。本协会是由对健美操、健身舞蹈等各类健身操方面有兴趣的同学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机构。

协会宗旨是全面提高同学们的自身技能和素质,提高当代大学生的审美能力与层次。展示大学生充满健康活力的新形象,营造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促进我院学生活动朝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为塑造德才兼备的大学生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具有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校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健美操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献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协会批准,即为本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所举办的舞蹈训练与学习。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四)对决议都有质问、建议、批评的权利。

(六)有退出本协会的自由。

第五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接受本协会的领导,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自觉维护协会的信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六条 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有了解并参与本会活动与会议,并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不得妨碍正常活

动的开展)。

第八条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并享有担任会内职务的权利。

第九条 本会成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本着服务本会的原则,切实执行本会决议,遵守各

级组织领导。

第十条 本会成员有自觉维护本会形象的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五)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学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 组成部门以及职能

1)组成

会长、副会长

2)职能

会长代表本协会的形象,代表本协会参加重要活动及会议,全面负责本协会的各项工作,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处理协会遇到的问题,起到龙头作用,向本协会负责。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向会长负责,下对各部门具体工作做到帮助与指导,做好会长与部长之间的沟通工作,使得协会的各项工作能顺利有效进行。

部长职责负责本部的各项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管理组织各项活动,向会长,副会长负责。

干事职责协助部长的工作,完成部长分配的各项任务,向部长负责。

宣传部负责本协会形象宣传工作,以展牌,海报等形式作好对外宣传,为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打响第一炮,从而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第十五条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质端正、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工作能力,责任心强。

3)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

4)学习成绩良好、全面发展,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定期向团委协会部汇报工作。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由理事会负责活动提前筹备活动。

第十八条 筹备工作做好后,报赊帐审批,由会长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九条 工作由各部门及干事具体负责并实施。

第六章 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协会的活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会章程,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以“学习●锻炼●提高”为原则,开展与本协会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自身协调能力,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的文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会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团委协会部部长报学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 活动内容和形式

1)常规的训练及兴趣小组的集训。

2)举办各种舞会、活动及比赛。

3)与外校的交流和联谊。

第七章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活动认真负责,态度端正,有益于本组织形象,语言得体,服装整齐,形象健康,活动获公认和好评者给予一定奖励。

处罚制度凡成员无故迟到由负责人口头教导,凡有违反本协会纪律者和损于协会形象者,由协会核实后,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除名额处分。

第八章 附则

严格服从学校安排,不违反校规校纪。热爱本协会,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本协会成员工作态度要求端正认真,工作市语言得体大方。本协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和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协会开支透明。本组织采用逐级负责制,下级必须想上级负责,此工作纪律解释权属本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