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乒乓球协会章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年9月30日  阅读次数:

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我校乒乓球运动的开展,提高运动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每周三、四下午开展乒乓球协会成员活动,促进同学们的相互了解,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二、乒乓球协会的宗旨是:“发展国球运动,提高竞技技能,丰富文化生活,增进同学交流”,激扬更多的同学投身其中来,强身健体,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高乒乓球水平,树立顽强拼搏的精神,并在活动中逐渐树立起团队意识。使他们掌握这项体育技能,为发展终身体育创造了条件。

三、我们的口号是“生命在于运动,世界因你而旋转!”。

四、乒乓球协会对在校期间从事乒乓球活动和比赛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 协会成员须知

(一)参加乒乓协会的条件

(1)喜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意愿和坚持不懈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协会活动的;

(2)凡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并交照片一张;

(3)要经过统一的乒乓球技能测试,达到要求后者方有资格;

(4)必须经过协会管理者集体讨论,通过者方可成为正式社员。

(二)退出乒乓协会的条件

(1)如果学生要退出协会,须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同意后方可退出协会。

(2)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会员权力与义务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开除的处罚;两次以上的警告给予开除处罚。

(3)协会成员参与协会内部举行的活动须为50%以上,低于50%者,视自动退出协会。

(4)协会成员之间应相互关爱,和睦相处,不可发生不文明的行为;若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事件的,经教育仍不知悔改者,将开除协会团籍。

(三)协会成员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检举和监督的权利。

(3)有参与制定,修改本协会章程,决定协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可接受技术指导的权利。

(5)有遵守本社章程,维护本社荣誉的义务。

(6)有服从组织者管理,执行本协会的决定,完成委托和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7)有按时参加常规活动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纪律的义务。

(8)有爱惜维护学校乒乓球馆的场地和器材,遵守场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