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舞蹈协会章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年9月30日  阅读次数:

舞蹈协会章程

前言

舞蹈协会的成立,为热爱艺术、有较高艺术天赋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为使更多的同学有更多的艺术实践机会,我们将根据同学的身心特点,开展有计划的、科学的、系统规范的舞蹈艺术教育培训课程,促使同学们健康成长。

协会宗旨

创新舞蹈艺术教育,传递最新艺术信息,传达全新教育理念。旨在为广大天长儿童进行专业的舞蹈艺术教育,培养同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地开发潜能,促进同学有差异的发展。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提供展示才能的平台,获得成功体验,发展良好个性,更好地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及演出比赛活动。

总体目标

根据学校现有师资、设备等实际情况,开展适当的协会活动,保证同学的自主性,提高同学的积极性,鼓励同学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协会活动的开展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

协会对象

全部在校同学中具有舞蹈特长的同学。

协会训练项目及课程设置

(一)舞蹈课程

1.教学目的

对同学进行气质、形体塑造。在音乐舞蹈中表现美、感受美,尝试不同风格的舞蹈组合。在进行技能技巧训练的同时,激发同学们的创造性思维,增加自信,学会展现自我。

2.课程内容设置(初定)

1)培养同学规范的舞蹈,能带着愉快的心态学习舞蹈。

2)中国民族舞、现代舞小组合等。在学习舞蹈技能技巧的同时进行创造性自由舞蹈训练。

3)提高表演能力,矫正体态,腿形,训练学员身体协调高度统一

4)进行软开度、技能技巧、身韵气息训练。

5)进行不同风格的舞蹈作品排练、中外舞蹈作品赏析等。

总则

1、本协会是学校内部的同学业余活动形式,是同学自愿参加的同学协会组织。

2、本协会旨在为学校培养一批拥有较强舞蹈实践能力和表演天赋的舞蹈爱好者。同时为喜爱舞蹈的同学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和学习的氛围。

3、协会的一系列活动将围绕新大纲素质教育的主线,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下,在课堂教学之余为同学开辟一个舞蹈天地,为提高同学舞蹈表演能力创设条件。

社会规章

   1、协会的成员为喜爱舞蹈,并有一定舞蹈基础的45年级的同学。

2、同学要想加入本协会,要有个人的申请或老师推荐,同时还要通过指导老师的面试,方可成为协会的会员。

3、协会由一名会长,一名宣传委员和若干会员组成。会长、宣传委员由会员竞选,老师考核产生。

4、没有特殊情况每天大课间都要参加在舞蹈教室的协会活动, 协会活动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或不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必须有请假条。如若违反将受到会内批评的处罚,多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5、舞蹈艺术会的舞蹈学员必须带上训练所需用品(舞鞋、舞蹈服等)上课。

舞蹈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舞蹈房由专人管理,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二、凡是室内的一切道具、设施等要分类、编号、登记、建卡、按规定存放,妥善保管。一般不得借。

三、同学必须换球鞋进入舞蹈房,按要求穿着,认真练习。

四、同学在舞蹈房练功跳舞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正确的姿势练习,确保同学安全。

五、舞蹈房不准吸烟,不吃零食,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练习完毕后,一切道具、用具按原位摆放整齐,搞好清卫工作,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