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学生校园日常行为规范
(一)校园日常行为规范
1、进出校门,必须佩带胸卡接受值勤人员检查。
2、上课期间一律不得私自离校外出,特殊情况离校时须持班主任签发的出校证明,经门卫值勤人员许可方能离校。
3、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及一切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学校。
4、未经批准,不得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
5、携带学校物品出校者必须持主管部门的批条,否则不得离开学校。
6、自行车推入校内一律按次序整齐地加锁存放在学校指定的地点,不准乱放乱停自行车。
7、保持校园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物,不得边走边吃零食。
8、爱护校园设施、体育器材、花草树木等,不准攀摘花木、果实,禁止践踏草坪。
9、课余在校园内做有意义的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说粗俗不文明的言语,不翻墙越窗。
10、课间在楼内不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吹哨、起哄,不随便进入他班教室。不在教室内踏坐桌子,不翻跳椅子,不准损坏门窗。
11、爱护公物,离开教室要关好门窗。
12、教室和楼道内要保持清洁,不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墙壁严禁乱贴、乱画、乱踏。
(二)校园文明礼仪规范
13、校园内见教师要问好,上下楼碰到老师或客人要站在一旁让路。
14、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
15、进老师办公室喊“报告”,待允许后方可入内,递东西要双手呈上,走时要告别。
16、与老师同行分手时应道别。
17、坚持文明礼貌用语,与人交谈,以“请”开头,以“谢谢”结尾,语调柔和,用词得当。
18、不在校内边吃东西边走路,不准搭肩挽臂,不准追逐打闹。
19、教学楼内保持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
20、对待同学团结友善,不用粗俗语言讲话。
21、教室内保持安静、不随意开关纱窗、不向窗外大喊大叫。
(三)校园学生形象规范
22、提倡男生留平头,不留长发(脑后面的头发不蹭衣领,两鬓的头发不盖耳朵,前额的头发不过眉毛)、中分头、大鬓角、小胡子。
23、提倡女生留运动短发,不留披肩发,不戴发饰,刘海儿不过眉。
24、男女生均不得不烫发、染发、拉头发。
25、男女均不得佩戴项链、耳环、戒指、手链、手镯、领饰、胸饰等饰物。
26、男女生均不化妆、涂指甲油、留长指甲。
27、坚持“穿戴整齐干净、朴素大方”的着装原则,提倡平日穿校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必须穿校服。
28、男女生均不得穿多兜、多带的衣服,不准穿喇叭式、毛边裤口、腿后一道白色的牛仔裤,不准穿“怀旧”牛仔服等奇异服装。
29、男生夏装不得穿大红大绿的衣服、无袖背心和短裤,女生不准穿短、露、透领口或无袖服装,不准穿超短裙、裤。
30、所有同学着装时要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
31、校园内、教室里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光膀子。
(四)校园集会规范
32、提前10分钟到达,体育委员进行人数清查、队伍整理、秩序维持。
33、保持集会秩序、严禁吵闹、走动、打逗、手机关机(或静音)。
34、学校集会时,要认真听报告。对报告人或演讲者,在开始和完毕时,应鼓掌表示热烈欢迎或感谢。
35学校集会时,不乱喊乱叫,不随地乱吐乱扔,保持会场环境卫生。
36、集会结束时,学生不应抢先退场,待领导、来宾或报告人会离开会场后,再按顺序退场,回到教室10钟之内不得下楼。
37、举行升旗仪式、奏国歌、升国旗时,学生及值班老师应保持立正姿势,保持安静,面向国旗行注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