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芮城第一职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11日  阅读次数:

芮城第一职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真正做到安全育人,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安全事故的类型包括:火灾事故;水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活动事故;校园被盗事故;建筑物倒塌和其他校内危险设施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校园暴力事件事故;侵害学校和师生事故;自杀事故;不可预见的其他性质和后果、影响特别严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机构和职责

1、学校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

  长:张爱国

  责: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挥、领导;

副组长:任安良  李建民  任忠佐  刘卫泽

  责:具体负责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落实工作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主要职责是:协调领导实施本预案;负责应急处理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指导做好善后工作;适时公布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情况。

2、各处、室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有领导指挥,有人员值班,有情况报告,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事故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得到有效控制。

3、应急处置组的设置:

现场处理组:传达领导指令,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救援工作;负责人:刘卫泽

现场救援组:对事故进行现场专业救援,减少损失和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负责人:段晓峰

警戒维护组: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负责人:石四磊

现场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医疗机构支援;负责人:董波林

后勤保障组:保障现场所有人员食宿安排,保障物质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人:肖耀峰

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责任鉴定、责任划分、死亡赔偿等各种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负责人:淡江城

机动组:临时确定、调动、使用;负责人:王国卿

三、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和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妥善保护好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人群、疏导交通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体的,要做出标志,绘制好事故现场图。

2、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电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发生事故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事故瞒报、谎报和延误不报,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的,要依据安全工作“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奖励。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附项

1、按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要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安全排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将检查记录交政教处备案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自己能解决的,要责成专人及时解决;自己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出专题报告,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2、学校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处理领导组及办公室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安排协调各主面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者,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处、室负责人要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