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为确保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作为第二批活动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搞好此项活动,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五大战略重点”、坚持“三个强化”、推行“一个机制”、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按照“把事情做到最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理念,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以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每个环节都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把脉、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态度真诚、加强引导、讲究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坚持强化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问题整改交出答卷。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行为方式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实际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坚持严格要求。把“认真”精神体现到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从严思想教育、从严整改落实、从严正风肃纪,确保活动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坚持衔接带动。充分借鉴运用中央、省委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基层等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讲求实效。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一)活动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要求,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参加活动的单位主要是: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共涉及市级领导班子4个,县(市、区)四套班子52个、经济开发区5个、市直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141个(含参与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的垂管单位6个),县(市、区)直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1293个,乡镇(街道)149个,农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4764 个,涉及党员219601名。处级以上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参加到活动中来,主动接受教育,积极改进作风。
(二)时间安排
我市于2013年9月至12月集中开展了以“反对‘四风’、解决问题”为主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三个多月的前期准备,全市共查摆问题6545个,解决问题3485个,目前正在解决的问题3060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效,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时间安排大体为8个月,2014年2月启动,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方式,分四个层次依次开展:市级领导班子;县(市、区)领导班子、经济开发区、市直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县(市、区)直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1月至2月上旬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做好活动准备;2月中下旬启动市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3月上旬启动县(市、区)领导班子、经济开发区、市直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教育实践活动;3月中旬启动县(市、区)直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教育实践活动;3月下旬启动农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对列入集中整顿范围的农村(社区)党组织,要先抓紧整顿,在整顿基本完成的同时,安排开展活动。每个层次相隔时间大体为两周左右。
(三)重点对象和任务
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同时,还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亲民为民利民便民,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切实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定发展信心和改革决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着力解决经济总量小、人均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仍然不高的问题。通过解决好上述问题,进一步密切全市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提升全市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升党员干部素质,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运城的对外形象。
本次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在着力解决好“四风”、群众观念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的同时,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目标要求,分类提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针对性地解决好相应层级、领域和对象存在的个性问题,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1.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等作为活动目标。主要解决推动发展成效不够明显,进取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担当意识不够强,领导发展的能力还不足等方面问题。注重查找和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搞 “形象工程”和 “政绩工程”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调查研究不深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对本地情况把脉不准,发展思路不够清晰的问题;思想解放还不够,谋划发展站位不够高、眼光不够长远、视野不够开阔,在发挥运城区位优越、人文富集、市场广阔、环境美好、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政策集聚等优势上做的还不够的问题;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劲头还不够足,对外开放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缺乏忧患意识,缺乏发展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抓落实不力的问题;在机遇和挑战面前瞻前顾后,在矛盾和困难面前畏首畏尾、不敢担当、贪图安逸,做“太平官”、“逍遥官”的问题;“急躁、漂浮、跑要”,“假、大、空”以及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以权谋私等问题。
2.市、县(市、区)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把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效能等作为活动目标。主要解决大局观念不牢固,贯彻力、执行力、落实力还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实、发展环境有待优化等方面问题。注重查找和解决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突出,不能主动贴心服务群众的问题;局部利益至上、部门利益至上,缺乏“一盘棋”思想的问题;精神疲软、怕字当头,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夸夸其谈、光说不练、答应不办,工作不落实的问题;攻坚克难、争先进位、赶超发展的胆气和魄力不足的问题;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问题;心浮气躁、消极懈怠,学风不兴、玩风太盛的问题;慵懒散、推诿扯皮、人浮于事、服务不主动,造成“中梗阻”等问题。
3.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良好形象等作为活动目标。主要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权力运行不规范等方面问题。注重查找和解决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问题;服务不到位,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服务质量不高,不主动、不透明、不公正,办事效率低下,程序繁琐,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4.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重点把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群众观念,提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推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和谐发展等作为活动目标。主要解决宗旨观念有所弱化、群众观念不够强,做群众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细致等方面问题。注重查找和解决同群众感情淡薄,漠视群众冷暖,缺乏群众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的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尤其要解决好软弱涣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办事不公开不公道,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混同于普通群众,对歪风邪气视而不见,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不加制止等问题。
5.教育部门和医疗卫生行业重点把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等作为活动目标。教育部门注重查找和解决师风学风教风不严,区域内义务教育不公平,办学行为不规范,校园布局不合理,入托难、上学难以及校园安全等问题。医疗卫生行业注重查找和解决公共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就医不方便,虚开药品,小病大查,不合理收费,医生收受红包,医患关系不和谐等问题。
6.国有企业重点把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发展活力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违背市场规律,盲目决策的问题;缺乏竞争意识、不善科学管理的问题;铺张浪费、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的问题;高高在上,脱离职工群众等问题。
7.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把健全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党组织覆盖不到位,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和行业自律不严、职业素养不高、社会责任感不强以及违规经营等问题。
三、活动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前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于活动开始前一周报督导组审阅,并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分级分层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部门)实际,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县两级四套班子还要分别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为其他单位开展活动作好示范。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适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要求,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结束时,在主会场参会人员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不开展民主评议,但要通过适当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
2.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和市委、市政府编印的“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建设读本等学习书籍。要通过“三查”、“三问”、“三思”学习讨论,查与群众感情深不深、与群众距离远不远、群众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问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深刻思考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形式。集中讨论学习,结合中心组学习、读书交流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电教片、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党员教育基地观摩学习等方式,开展集中讨论式学习。一线调研学习,针对学习讨论中查找到的问题列出专题,深入基层一线,分头调研、分别破题,并结合调研内容开展一次讲学,为本地、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上一次辅导课。转换角色体验学习,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联系民生紧密、直接服务群众的市、县(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以服务对象的身份,到本单位从首道程序开始办事,全程体验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以普通干部的身份,到服务窗口或基层一线参与面对服务对象的实际工作。灵活分散学习,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可通过 “领头雁”培训、“流动课堂”和制作宣传栏、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学习。对照典型学习,通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建先进人物巡回报告团、进行演讲竞赛等形式,用身边人和事教育党员干部。全市要开展好向张学会同志学习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部门)也要树立先进典型,对照学习。
3.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和“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等活动,多方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掌握“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群众期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开设网上专栏、短信平台、热线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群众意见。要打消干部群众的顾虑担忧,把“面对面”和“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和“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和“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让群众敢讲真话、敢提意见,要注重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特别要安排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梳理汇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意见。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4.坚持边学边改。要边动员边整改、边学习边整改,立说立行、立行立改,要确定2—3个能够办得到、群众看得见的突出问题先行整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要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四风”问题,做到不走神、不散光。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又要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心;班子成员既要互相谈心,也要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心谈话要坚持“三谈三不谈”,即谈问题不谈成绩、谈主观不谈客观、谈实话不谈虚话。全市各级机关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乡镇、农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2.深刻剖析检查。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要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要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实在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处级以上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进行对照检查,但要撰写思想工作总结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本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或思想工作总结材料后,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在2013年度“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改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适时召开本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五开五不开”原则,即认识觉悟提高了才开,缺乏思想基础不开;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心谈心后才开,交心谈心不广泛不深入不开;明确了解决问题的重点才开,重点不明确不开;发言提纲通过审查合格的才开,提纲不合格的不开;筹备工作落实后才开,没有落实的不开。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市、县(市、区)四套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少于两天,每个成员的发言一般不少于40分钟;其他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确保民主生活会有充足的时间。对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邀请列席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要以阳光、真诚的心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狠抓整改落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贯彻活动始终。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存在问题、主要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配合单位和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
2.推进专项整治。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以“准、狠、韧”的劲头狠抓落实。
3.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市委转变作风有关规定,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加强制度建设。要注意把中央和省委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我市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落实好。要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要做到务实管用,有重点、重质量、讲实效,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制度执行要做到严肃严格,以铁的纪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领导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为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明确责任主体,周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一把手”作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好下一级单位(部门)活动。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市、县两级四套班子要带头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市、县两级常委会要按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推动活动开展,常委同志要带头坐下来深入学习思考,带头沉下去调研征求意见,带头摆进去剖析存在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转变作风,抓好整改落实,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委常委会成员结合分工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全市的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确定联系点,加强指导,以点带面,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有序扎实开展。要注重行业系统指导,教育、卫生、执法监管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成立行业指导小组,制定行业指导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国土、地税、工商、质检等垂直管理部门,由所在地党委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二)从严督导把关,确保活动实效。省委向我市派出督导组,重点督导市级领导班子,巡回督导各级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市委成立了30个督导组,由市委常委和其他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督导组第一组长,由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督导组组长,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市直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委要向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机关派出督导组。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派出活动指导员。督导组要准确领会活动的工作要求,熟练把握活动的方法步骤,精心制定督导方案,全程参与督导工作的各个阶段,对重要环节要明确督导重点和把关要求,以每个环节工作的高标准来确保活动的高质量。
(三)严明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生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次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动实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注重解决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增强使命意识,树立担当精神,严格程序标准,确保程序不变通、标准不降低、活动不走样。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活动启动前和开展中形成的活动方案、动员报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等重要文件,要提前经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上一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查。活动中,领导干部如需请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书面请示。活动结束前,由上一级活动领导小组对下一级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返工。
(四)强化基层组织,提升服务能力。要以“基层组织提升年”为载体,继续实施“创星晋位”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健全组织体系,建设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深化大学生村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六个一”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大学生村官文化层次高的优势,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要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案例分析、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
(六)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摆布好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的强大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