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芮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守纪律廉洁过节公告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毫不松懈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重申“十个严禁”要求:
1.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等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 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4. 严禁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5.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6.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转 嫁相关费用;
7.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消费场所;
8.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10. 严禁在各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违规降低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标准、重点管控措施标准以及对疫情防控工作虚于应付、敷衍塞责等。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纪委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坚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我县党风政风建设持久深入,带动全县社风民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