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3年7月20日  阅读次数: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由党组书记或支部书记、副书记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讨论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证;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处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单位行政工作部署;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制定党员教育、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其他党务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三、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党的文件、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会,无特殊情况都要参加小组会。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党组成员或聘请人员讲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党的宗旨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永葆党员先进性。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党课教育计划,使党课教育经常化、系统化、形式与方法多样化,保证党课教育的效果和质量。